福建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2-27 11:01:00
 

福建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新闻发布稿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处处长  何天平

(2014年2月27日)

各位预备法官培训班的学员们、各位江夏学院法学院师生、各位记者:

大家好!

刚才,2014年全省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的学员们一同参观了省法院,有些同志以前到过省法院,但多数学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预备法官集中培训让我们年轻的预备法官们有机会齐聚一堂,共同分享工作经历与经验,畅谈投身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抱负和理想,在此,建议大家向支持关心和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教师和工作人员致以真诚的谢意。下面,我向各位简要介绍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情况。

一、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简要介绍

教育培训工作是人民法院重要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根据《法官培训条例》,法官培训主要分为预备法官培训(拟任法官的人员须接受预备法官培训,主要培训岗位规范、职业道德和审判实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任职培训(初任法院院长、副院长须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培训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管理和业务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半月)、晋级培训(晋升高级法官须接受晋级培训,主要培训高级法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和续职培训(法官履职期间须接受续职培训,主要注重岗位知识更新和审判业务技能提高的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四大类,并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开展培训。

其中,国家法官学院承担预备法官培训、初任高、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基层法院院长任职培训、晋升高级法官的晋级培训,最高法院法官、地方各级法院高级法官的续职培训、地方法官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以及最高法院指定的其他培训;省法院主要负责初任基层法院副院长任职培训、地方各级法院一级以下法官的续职培训、省法院指定的其他培训以及最高法院委托的培训;各中院主要负责各中院、基层法院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以下法官、书记员、新录用人员、人民陪审员、司法政务人员的培训。

二、过去五年全省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福建法院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始终坚持“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实现由理论研究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转变,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法官培训条例》等文件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是培训规划不断完善。省法院制定出台《2011-2015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每年工作需求制定下发年度培训计划。二是培训力度不断加强。2009-2013年,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95期,培训82058人次,全省法院干警每年人均接受培训1.74次;其中省法院举办培训班123期,培训26980人次,选送1626名全省三级法院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参加培训。2009-2013年,省法院连续五年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培训调训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是培训类别不断丰富。除了完成好《法官培训条例》中规定的培训任务外,省法院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院长专题研讨班、出国培训团(5期105人)、高层次审判人才培训、人民陪审员示范班、中青年法官培训班、司法辅助人员与政务人员培训班等,圆满完成了全省法院法官3年内实现全员轮训的工作目标。四是培训渠道不断拓展。开展省内异地培训,分别在厦门、泉州等地举办法院领导干部轮训班和法庭庭长培训班8期;积极尝试开展网络视频培训,推进“福建法院网络教育培训平台”项目建设;落实好我省法院系统与高校双向交流“双千”计划(按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由法律实务部门和各高校法学院互相各选派1000人到对方单位兼职或挂职),与厦门大学联合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发挥高校优势资源助力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五是培训师资不断多元。2012至2013年,各类培训班共聘请授课教师320人次,其中邀请各级法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审判业务骨干192人次担任授课教师,占授课教师总数的60%;邀请高校专家学者73人次,占授课教师总人数的22.8%、邀请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专家55人次,占授课教师总人数的17.2%。

三、我省法院预备法官培训基本情况与特色经验

预备法官培训,是步入法官职业的职前培训,旨在强化法官职业意识,增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提升司法业务技能,达到初任法官的任职标准,也是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基础性工作。预备法官培训的对象主要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参加法院工作满一年,在各级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及综合部门工作的书记员或其他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法官学院的委托,自2008年以来,省法院共举办预备法官培训班7期,共有近2700名预备法官(包括今年正在培训的350余人)接受了培训,其中2300多名预备法官取得或即将取得国家法官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为及时晋升初任法官创造了条件。

一是采取“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模式。邀请省法院、中院相关审判庭、处、室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教学经验的资深法官与审判业务骨干传授职业素养和司法技能。2012至2013年,省院各类培训班共聘请授课教师320人次,其中邀请各级法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审判业务骨干192人次担任授课教师,占授课教师总数的60%。

二是教学方式不断优化改进。由单一的传统讲授式教学方式逐渐向讲授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并重转变,增加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案例讨论、教师现场点评等现场教学模式,作为将课堂搬到庭审和办案现场的有益尝试。

三是培训内容不断丰富充实。紧紧围绕培训主题充实培训内容,由讲授法学理论知识为主向提升职业素养和司法技能为主转变,让更多来自各级法院审判一线的法官参与授课,将司法实务搬进课堂,授课内容更加侧重于审判实务,增加新出台法律法规的讲解,加强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文书制作、诉讼调解、涉诉信访处理技巧等实战演练。

四是大力推进网络培训。加强全省法院网络平台建设,提高预备法官培训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预备法官公共课程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省法院马新岚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要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和载体,坚持分级分类培训,把课堂搬到庭审和办案现场,把司法实务搬进课堂,提高教育培训的专业性和实效性,提升新形势下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备法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预备法官司法技能和履职能力,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