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3-09-17 09:10:00

福建法院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稿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严峻

(2013年9月17日)

各位记者、各位台胞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有关全省法院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持续推进,两岸社会关系积极转型与变迁不断推动司法发展。福建高院牢牢抓住新时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两个更好地服务”(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作为衡量涉台司法工作的标准,紧密围绕“三规划两方案”实施,持续推动涉台司法工作的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台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等,在全国法院率先设立独立建制的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先行先试、有效作为,以案件审判、司法互助、司法交流为主要内容的涉台司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案件审判专业化、司法互助规范化、司法交流常态化持续推进,涉台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受到了最高法院、国台办和省委的充分肯定。2008年以来,我省法院办理的涉台案件和司法互助案件数量大、类型多、增长快,均占全国法院总数的40%左右;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连续成功举办五届,在两岸司法界与法学界产生了强烈共鸣与反响;设立涉台审判庭、涉台法庭和邀请台胞担任特邀调解员等全国法院首创之举,受到了两岸民众的欢迎和好评。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公正高效做好涉台案件审判

2008年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涉台案件15488件,其中刑事案件202件、占1.3%,民商事案件12995件、占83.9%,行政案件124件、占0.8%,执行案件2167件、占14%。一是推进涉台审判工作专业化。省法院和各个中级法院均设立包括审理涉台案件在内的专门民事审判庭,17个法院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48个基层法院设立涉台合议庭;厦门海沧法院成立了全国首个涉台法庭,集中管辖厦门全市涉台一审案件。二是积极构建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省法院与省台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台纠纷多元化解与诉讼协调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推动各地法院与台办、台联、台商协会等的衔接互动,协同化解各类纠纷案件,体现了全面、全程、全员调解要求与和谐司法理念。同时,积极探索拓宽台胞有序参与涉台审判工作渠道,聘任台胞等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整合力量化解纠纷。三是进一步强化涉台司法服务。通过在台商投资区、台企聚集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司法服务联络点、开设涉台审判服务电话专线和司法服务信箱、为参与诉讼的台商台胞提供更多便利。

第二,扎实有效开展两岸司法互助

司法互助,是两岸司法合作的基本方式。相互协助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民商事裁判与仲裁裁决的认可和执行,是目前两岸开展司法互助的主要内容。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明确全省各级法院办理涉台司法互助事务的职责分工、办理程序、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时限要求、督促催办、考核管理等。全省92家法院和台湾高等法院及其4个分院、2个高等行政法院、21家地方法院,均开展了司法互助,双向互动顺畅,有力维护了海峡两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2009年6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至2013年6月的4年里,全省各级法院共办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10174件,且呈逐年增长趋势。今年1-6月,我省法院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904件,请求台湾地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881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38.16%,双向等量的两岸司法互助格局逐步形成。3月,我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首次受理台籍当事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核定的乡镇市调解委员会调解书案件,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提供了实践参考。今年6月在第五届“海峡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将就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乡镇市调解委员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作出司法解释”,成为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

第三,积极深入推进闽台司法交流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探索深化两岸司法领域交流合作的新途径、新形式、新举措。一是深化两岸司法实务交流研讨。2009年以来,福建省法官协会联合中国法官协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等社团组织,先后成功举办了5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700余名来自海峡两岸的司法实务界法律界人士共聚研讨交流,就共同打击犯罪、两岸司法互助、两岸投资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两案婚姻家庭制度等司法实务问题达成了许多共识,为更好地化解两岸互涉纠纷、维护两岸民众福祉提供了新思考、新路径和新模式。二是密切两岸司法人员互访交流。福建法院以乡情亲情为纽带,深入开展闽台司法人员互访考察、工作会晤、资讯交流等活动,促进对口交流、专业交流、实务交流、文化交流与合作联系。全省各地法院共接受台湾同行参访247人次,组织法官赴台交流考察127人次。三是强化同处于海峡西岸经济区法院之间协作配合。福建高院同浙粤赣三省高院联合签署了《海峡西岸经济区人民法院涉台审判事务合作协议》,共建涉台参考性案例交流、涉台调研工作合作、涉台信息资源共享和涉台审判合作交流等机制,加强了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络,探索涉台司法交流合作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了巩固深化的新阶段。全省法院将继续大力推动涉台司法工作的先行先试和创新发展,积极有力地回应两岸民众对涉台司法工作的关切和期待,为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做出应有的努力。

海峡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际,谨向各位致以中秋节良好祝愿,祝大家合家幸福安康!同时,通过大家给台湾的父老乡亲问好,也祝在台湾的司法同行中秋节快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