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编辑:姚润泽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4-25 10:50:00

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稿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夏先鹏

(2014年4月25日)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

2013年以来,我省法院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服务保障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向大家简要介绍2013年以来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

一、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有新进展

2013年,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80件,同比上升6.9%。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62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08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件。厦门中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等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被告人非法运输出口的假烟货值金额达1024.98万元,是厦门市查获涉案假烟金额最高、查获假烟现货最多、涉及国家最多的案件。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对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我们高度重视审判质量与效果。省法院审理的上诉人胡某某、泉州市南安特易通电子有限公司、林某某与被上诉人泉州市琪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我们准确把握《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依法认定上诉人的行为构成侵权,并根据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判决上诉人承担400万元的赔偿责任。该案的正确处理震慑了不法商贩,对净化泉州无线电对讲机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落实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有新突破

2013年,福建高院首次以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了《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简要回顾了近20年来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与成效经验,重点介绍2012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工作成效,全面展示了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全省法院还采取典型案件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等形式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运用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结果,组织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公开知识产权审判资讯,不断促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透明。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福州中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有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达230件,陪审率70.39%。

三、强化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有新举措

不断探索调解新机制,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省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各级法院注重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2013年,有1511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以调解或调解后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68.65%,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省法院审理的石狮市狼道服饰贸易公司与马某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案件标的金额大,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我们积极运用行政机关辅助调解、行业协会介入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规范了特许经营的行业秩序。当事人一方所在的福州市温州商会专程向合议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四、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新推进

省法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案件分布及审判力量等实际情况,统筹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2013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德化县人民法院开始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至此,我省已有4个基层法院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知识产权审判格局得到优化。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省法院组织人员到兄弟省区法院考察,学习借鉴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有益经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加大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全省法院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福州中院在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设立“法律服务站”,依托服务站建立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长效机制。各级法院还通过走访高新技术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开设讲座等方式,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级法院加强理论调研、经验总结,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省法院《公平与质效:知识产权专家陪审之正当性与制度完善》等多篇调研报告、论文、案例分析,在全国获奖或被国家和省级刊物刊发,2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2013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十大典型案例”。

遵循去年的作法,今天我们发布《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3年)》白皮书及《2013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有关内容请大家参阅相关的资料。

各位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推进创新发展战略实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