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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岚院长指出,全院党员干警要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必然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马新岚院长要求,要准确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省法院机关、省法院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最高法院以及省法院实施办法规定作为切入点,盯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不断加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推动党员干警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与人民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马新岚院长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工作重点,以好的作风确保取得实效。要始终坚持学习为先,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有关文件精神等,有针对性地解决好轻视的思想、观望的心理、敷衍的态度、担心的情绪等障碍,把宗旨意识、群众路线真正装到心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定理想信念。要始终突出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落脚点,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为切入点,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从根源上解决那些看不见的、深层次的、心灵中的思想之弊、修养之垢、道德之缺、党性之失,使司法作风有一个大改观,司法公信力有一个大提升。要始终做到领导带头,领导带头是带动广大干警转变作风的无形力量和无声命令,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干部必须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深入调研、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边整边改、带头推动落实,以自己的率先垂范引领带动作风大转变。省法院要认真落实各环节任务,给全省法院做好示范,树立标杆。其他第二批开展活动的法院要不等不靠,做到学习上跟进,该改的马上改,结合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开展活动做好准备。要始终注重健全机制,解决作风问题必须坚持“常”“长”二字,发挥制度长效作用,通过开展活动,着力完善司法服务民生机制、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司法公开民主机制、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机制、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各种行为,让好的作风得到弘扬,让不良作风得到遏制,避免一阵风,确保不反弹。
马新岚院长要求,要在省委督导组的督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狠抓责任落实,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好活动责任主体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和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各负其责,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要主动接受督导组的全程全面督导,落实好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坚持开门搞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当事人、基层群众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要体现特色优势,充分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群众工作传统资源、先进典型资源、审判资源等,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编发好活动简报等,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弘扬德才立得住、群众信得过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活动与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办好每一个案件,制作好每一个司法产品,把党员干警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郑传芳组长在讲话中指出,省法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围绕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查明了情况,摸清了底数,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之后,省法院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制定的实施方案体现了中央、省委精神,符合法院工作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马新岚院长的动员讲话,体现了很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与当前形势发展和法院工作实际结合的很紧,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了省法院党组和同志们对开展活动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活动开展作了很好的前期准备。
郑传芳组长对省法院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全面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要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要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领导带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郑传芳组长要求,省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一要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深刻领会“三个必然要求”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和现实必要性、现实紧迫性,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四句话”总要求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各项工作部署,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二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自觉克服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各种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把“规定动作”抓到位,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要对三个环节的工作,一项一项认真研究、一件一件落到实处。要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要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找准抓住突出问题。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从活动一开始就建制度、立规矩,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着力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四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做好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深化活动,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实现法治梦、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郑传芳组长同时指出,省委督导组将紧紧依靠党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努力成为传达省委精神、了解实际情况的桥梁纽带,成为省法院党组开展活动的有力帮手,扎实做好督导工作。
省委第5督导组副组长、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有极和督导组其他成员莅会指导。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职工和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离退休老同志、人民法院监督员参加动员大会。会前,省法院向全体参会人员发放了民主评议表,对省法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其他副厅级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